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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材化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6-10-09 姚禹阳 点击:[]

各位研究生:

为更好地完成材化学院2026年研究生捐赠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3〕143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坚持博硕分开、不同年级分别评定的分层分类原则。

3.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奖项类别、条件及名额

类别

助学金金额(每人每年)

我院名额

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

8000元

3

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6000元

8

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

5000元

4

1.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

名额为3名,2024级、2025级和2026级各1名,特别贫困生优先,限硕士研究生申报,资助标准为每人8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其中2024级、2025级今年不再评定,之前已获得资助的学生,学院对其前一年的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今年持续资助,如果出现与文件规定条件不相符的学生,则取消或暂停资助。评定条件详见《宁波大学“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实施细则)。

2.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名额为8名,资助标准为每人6000元,评定基本条件为:(1)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2)家境清寒,生活简朴,列入该学年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学习努力,学位课程合格(不含补考)。原则上,首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特别困难者优先,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考虑,在困难程度相当的情况下学习成绩和科研能力优秀者优先考虑。评定条件详见《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

3.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

名额为4名,资助标准为每人5000元,评定基本条件为成绩或综合排名前30%,列入学校建档资助对象。

三、材料上报及要求

(一)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

1.研究生一年级申请人须提交《宁波大学“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情况说明+宁波大学材化学院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版。

2.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已获资助同学须提交《宁波大学“王宽诚幸福基金助学金专项”年度审核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

申请人须提交《宁波大学黄庆苗研究生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情况说明+宁波大学材化学院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版。

(三)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

申请人须提交《宁波大学绣山清寒优秀奖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佐证材料(2026级提交录取综合成绩及排名、2024级和2025级提交成绩或综合排名+宁波大学材化学院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表)纸质版。

(四)所有表格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擅自更改。

(五)所有个人电子版材料须以“助学金名称-申请人姓名-学号”为文件名,将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评定时间和安排

(一)10月18日下午16:00前,学生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261165376@qq.com,纸质版交到北区逸夫材化楼北楼1206姚禹阳老师处。

(二)10月21日前,学院学工办审核材料,结合评定办法,召开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定委员会会议,评定拟获奖候选人名单。

(三)10月21日,在材化学院官网公示拟获助学金学生名单,拟获奖人员需于10月25日在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研究生荣誉/资助申请模块根据公示结果提交申请,并完成班级审核。请获奖同学及时在系统提交申请并关注审核进度。


联系人:姚禹阳;丁慧敏

联系电话:18758831140;18658216220

办公地点:北区逸夫材化楼北楼1206办公室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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