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奖学金”由日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捐赠设立,用于奖励在特定领域表现优异、具有突出单项才能或成果的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为做好学院研究生向阳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2026级研究生)。
二、奖项类型、名额及金额
向阳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今年共有7个名额。旨在表彰在体育、美育、劳育、创新、实践、臻善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奖项类型 | 名额 | 奖励金额(人民币/人) |
体育类突出奖 | 1 | 3000 |
美育类突出奖 | 1 | 3000 |
劳育类突出奖 | 1 | 3000 |
创新类突出奖 | 1 | 3000 |
实践类突出奖 | 1 | 3000 |
臻善类突出奖 | 1 | 3000 |
兼项突出 | 1 | 3000 |
三、评选基本条件
申请人申报类别不超过两项,奖项不可兼得,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一学年(2025-2026学年)获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及以上。
四、评选具体条件
所有参评成果、事迹或荣誉的取得时间,均须在上一学年9月1日至当年度8月31日(含)期间。获奖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以当年度评定结果为准;媒体报道以报道日期为准;论文须已在线发表并可检索下载;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
1.体育类突出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评)
(1)个人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政府部门、体育协会等正式组织的体育竞技比赛或活动,并获得相关媒体报道;
(2)个人在院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或奖励。
2.美育类突出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评)
(1)个人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政府部门、文联或专业艺术协会正式举办的文艺展演、竞赛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媒体报道;
(2)个人在校级及以上歌舞、文学、美术、设计等文艺竞赛或展演中获得名次或奖励;
(3)个人独立创作的艺术作品(如绘画、设计、音乐、文学等)被校级及以上平台正式展出、发表或收录;
(4)在校级及以上正式文艺团体(如合唱团、舞蹈团、话剧社等)中担任骨干成员,并参与重要演出或展览活动。
(5)个人在院级文化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3.劳育类突出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评)
(1)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上一学年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超过40小时(以宁波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官方认定为准)。
(2)在宿舍内务建设、文明寝室创建等日常生活劳动中表现突出,获评校级及以上“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等荣誉称号。
4.创新类突出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评)
(1)以第一作者(仅认第一排序作者)发表中科院分区为二区及以上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一申请人(仅认第一排序的申请人)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3)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挑战杯”、创新大赛等赛事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顺利结题。
5.实践类突出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评)
(1)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获得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作为团队负责人,所带领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获得校级“十佳团队”或省、市级“优秀团队”称号;或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事迹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3)作为项目负责人,在宁波市研究生学术节“千生走基层”实践成果评比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4)积极参加社会调研实践,调研报告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采纳并出具相关证明。
6.臻善类突出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参评)
(1)在班级担任班长、团支书,或在学生组织和党支部担任负责人,考评结果为优秀;原则上,带领集体获得校级荣誉者优先考虑;
(2)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突发事件中,勇于保护国家、集体、群众或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作出较大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获得校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或相关单位表彰;
(3)退役复学学生,将军旅经历转化为道德示范与责任担当,事迹突出,获师生广泛认可。
7.兼项突出
(1)在体育、美育、劳育、创新、实践、臻善六个类别中,至少在两个不同类别均取得突出成果(需分别满足对应类别的具体条件),展现出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
(2)在同等条件下,上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五、评选机构与程序
1.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所提供成果的总体质量、影响力及与申报奖项的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择优评定。
2.对于本办法未列明但确属突出、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或事迹,可由申请人提交详细材料及说明,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认定后,具备参评相应奖项的资格。
3.去年获评研究生向阳奖学金的学生,今年原则上不得参评同类奖项,在上一年度基础上获得更高级别成果除外。当同一奖项的申请人中,有多人满足该奖项的具体条件时,优先考虑满足具体条件项数更多的申请人。在满足项数相同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在本奖项领域内所提供成果的相对突出程度、影响力及难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成果更显著、更优异者优先当选。
4.当某一单项奖无人申报时,奖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
六、其他
1.获奖学生如被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全部奖金,并视情节轻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获得本奖学金的研究生,有义务按要求撰写并提交一封致捐赠方(日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感谢信。感谢信须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情感真挚,严禁抄袭与敷衍。
七、申报材料提交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于10月20日前将《向阳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电子版和《向阳奖学金汇总表(研究生)》电子版提交至邮箱:yaoyuyang@nbu.edu.cn;同时将《向阳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纸质版及佐证材料提交至北区逸夫材化楼北楼1206姚老师处。
联系人:姚禹阳
联系电话:0574-87609833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2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