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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做好材化学院2026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6-10-30  点击:[]

各位导师、研究生:

学校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践成果可行性论文考核工作已启动,现将学院开题考核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学院各组开题时间拟安排在11月15日-12月15日之间。请以各研究所为单位具体统筹本研究所的学生开题组织工作。各个研究所老师名单详见学院网站基层学术组织-https://fmsce.nbu.edu.cn/szdw/jcxszz.htm。

二、开题对象

(一)2025级全体研究生

(二)同等学力相关人员

(三)其他年级延迟考核的研究生

三、考核程序

(一)开题资格审核

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且考试通过的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必须已经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参加开题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进入考核环节:

1、政治思想、学术道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无明显改正表现和进步者;

3、有2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者或1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4、身体、心理状况不适合继续学习者;

5、因其他原因,考核工作组认为不具备考核资格者;

(二)研究生在文献阅读、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学位论文开题/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参考附件3),经导师指导和审核同意后,在11月15日前在系统完成开题申请。具体操作:登录“宁大内网”-“应用服务”-“我的论文开题应用”进行开题申请,提交开题考核表、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上传电子版即可,无需手签版本),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开题流程。在系统中请谨慎操作,务必录入准确的开题题目(先保存,确定无误后再提交),后续题目中有任何变动均需进行选题变更申请。

(三)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开题查新结果报告(具体情况可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查新暂行规定》)。

(四)开题考核小组一般由5人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导师不得担任考核小组成员,应安排2026级研究生新生旁听开题报告会。

(五)在开题报告会上,研究生报告时间至少15分钟,考核小组对报告人所选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提问和评议时间约15分钟,经评议后给出考核成绩。开题考核表(附件2)需详细记录,并经考核小组成员、记录人和报告人签字后上交学院备查。

四、考核结果处理

本次考核实施分级评价制度和“红黄牌”预警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合格的研究生须根据考核意见在1周内完成开题/可行性论证报告修改工作,经导师审核确认,将终稿提交至系统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工作阶段。本人应做好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工作记录,妥善保存相关日志及佐证材料,以备后续查验调阅。

(二)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应尽快修改完善开题/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可在2个月内重新申请考核,重新考核一般须由原考核小组成员评议,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的工作时间将重新计算,相关研究生可视实际情况提出延长学业的要求。

(三)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选题不适当、研究方案可行性不足、预期工作量明显欠缺等),给予“黄牌”预警,由学院督促导师跟进指导,推动研究生及时调整研究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完善。

(四)对问题突出严重、研究方案存在重大缺陷的,给予“红牌”预警,相关研究生必须完成整改、重新进行考核并通过后,方可继续。

(五)本次考核环节有“红黄牌”预警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建议实行集中毕业答辩,即由所在学位点或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直接落实答辩组织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考核合格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课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课题,须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需重新进行考核。

(二)研究生若因特殊情况(如赴境外高校交换生、赴国内其他高校课程学习等)未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学院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

(三)如果学术型硕士开题考核表的纸质版材料在是否直接来源于导师课题一栏未打钩或导师未确认签字,默认需进行查新并提交开题查新结果报告。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及后续最新要求执行。

六、材料报送

(一)请各研究所在11月15日之前将报送材料《各研究所开题分组统计表》与《开题工作安排表》发至jiangpingli@nbu.edu.cn;(附件1/2),

科研办需提前3天在学院门户网站对开题工作安排进行张榜公示,研究生院随机走访备查。开题工作研究生院会到现场检查,请务必按时间节点组织安排和报送。
 (二)开题考核评议工作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如下资料以组为单位交至科研办1212室:

1、《宁波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表》、根据考核小组评议结果修改形成的《开题报告》最终定稿(需导师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上交学院。

2、查新报告(仅限博士生和不符合免于查新条件的学术型硕士)。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在封面标注学号和姓名)上交学院。

上交前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系统“我的论文开题应用”。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984

联系邮箱:jiangpingli@nbu.edu.cn

地址:北区1号实验楼21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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