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研究生招生重点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稳进行,确保复试期间风清气正,学院纪委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会议精神为指引,结合《宁波大学二级单位重点事项监督清单(规范研究生招生录取)》要求,坚持查防结合、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实效,建立完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体系,确保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纪委委员担任成员。
组长:尹慧
组员:叶俊、李天华、许琳琼、周黎杰
三、监督方式
监督工作小组综合运用查阅文件资料、现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
四、监督内容
(一)复试准备
1.督促制定工作方案,抽查相关资料。督促学院及时制定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重点查看责任分工是否到位、方案流程是否执行。
2.加强谈话。通过和重点工作人员谈话,加强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督促规范招生复试录取程序。
3.注重保密。落实回避制度,要求与涉密人员签订《命题保密责任书》、《涉密人员保守秘密协议书》等。
4.关注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名单的确定、面试专家的产生和管理、面试的组织安排、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名单公示等关键环节符合上级要求。
5.全过程监督。复试准备阶段的专家分组、考生分组、考题抽取、考务工作人员培训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符合规范要求。
(二)复试过程
督查领导小组分批、分段走访复试现场走访,查看复试工作组织情况、考生身份审查核验情况、“三随机”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严肃考风考纪工作情况、全程录音录像情况、复试调剂工作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等其他情况,找管理漏洞、制度空隙、责任缺位、教育缺失等,及时解决师生热点难点问题。
对于复试成绩的复核、上传系统等环节进行监督,确保过程公平公正、符合规范。
(三)录取环节
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情况;录取名单公示情况;其他录取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1.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得利用监督工作违规插手或干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认真做好监督工作纪律,及时指出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3.学院纪委向社会公布研究生复试招生和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fmsce.nbu.edu.cn/jjjc/jdjb.htm
咨询电话:0574-87609984,联系人:孙老师
申诉电话:0574-87600781,联系人:尹老师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纪委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