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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宁波大学2027年“工程硕博士专项”推免生(与中石化联合培养)招生面试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8月31日 18:12  点击:[]

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要求,以及《宁波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学2027年“工程硕博士专项”招生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由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组织开展我校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联合培养的2027年“工程硕博士专项”工程硕士(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推免生的专业领域面试考核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专项计划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核与接收(录取)工作。

2.学院与中石化选派专家联合成立专业领域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专家不少于7人,且企业专家超过1/2),负责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招生计划

企业

拟招生

专业领域

拟招生学院

拟招生专业

(代码和名称)

招生计划人数

本科主修专业要求

中石化

新材料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4人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三、基本原则

1.专业领域面试考核(以下简称面试)专项计划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专项计划工程硕士录取的必要环节。

2.符合我校推荐和接收专项计划推免生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且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综合考虑考生的本科阶段学业成绩、外语水平、标志性创新成果面试表现,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4.实行差额面试根据各企业专项招生计划人数和符合条件考生人数,一般按1:1.7的比例(计算后若存在小数点,按进位取整)组织差额面试,按大学阶段全课程GPA(只计算初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当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不足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考生人数组织面试

5.考生按报名志愿对应的企业进行面试成绩排序。

四、资格审查

1.面试前,加强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面试

2.面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面试

3.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面试资格或违反面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形式与内容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线下现场面试。面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

2.面试环节一般包含英语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按照卓越工程师培养要求,结合考生大学阶段学业成绩、标志性创新成果情况聚焦重点专业领域,加强对考生基础理论知识、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协同合作能力、创新潜质、长期从事相关工程领域科学研究和工作的兴趣意愿等方面的考察

4.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

1)面试考核成绩=外语测试成绩(按满分100)×0.3+专业面试成绩(按满分100)×0.7

2)面试考核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推荐和接收(录取工作

(一)推荐和接收(录取)办法

1.在全面考察衡量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报名志愿对应的相关企业招生计划,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为专项计划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录取名单。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推荐和接收(录取名单。

2.拟推荐和接收(录取)名单报校企招生工作组审定后,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

(二)注意事项

1.面试考核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完成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提交至本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的考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在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的报名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咨询与申诉渠道

(一)咨询电话

1.教务处:0574-87609076

2.研究生院:0574-87609136

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0574-87600114

(二)申诉电话

1.教务处:0574-87609076

2.研究生院:0574-87609136

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0574-87600114

(三)申诉邮箱:

1.教务处:gexiang@nbu.edu.cn

2.研究生院:yanzhao@nbu.edu.cn

3.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limiao@nbu.edu.cn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面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

1.报到时间:9月1日(周13:30-14:30(暂定)

2.报到地点:北校区材化学院1号实验楼225会议室

3.报到时将严格进行资格复查。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由教务处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全课程GPA排名。

5)课业完成情况含成绩单

6)标志性创新成果佐证材料。

7)学生确认相关重要信息并签字、签订《诚信面试承诺书》。

(二)面试考核安排

1.面试时间:9月1日(周1500开始(暂定)

2.面试地点:北校区材化学院1号实验楼227会议室。

3.面试考生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号

拟招生学院

拟招生专业

代码和名称)

全课程GPA

1

陈梓萌

23600005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3.63

2

陈苏诚

236001447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3.59

3

许烨

23600495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3.55

4

林德涛

236001870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3.52

5

魏寓馨

236001568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3.44

6

李明阳

236003889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3.33

7

刘中昊

236004076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3.20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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