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计划 | 士兵专项计划 | 统招普通计划 | 备注 |
070300 | 化学 | 全日制 | 75 | 2 | 73 |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170 | 0 | 170 | 含科学技术学院联合培养5名。 |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大学阶段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3.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期间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和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详见: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https://fmsce.nbu.edu.cn/info/1041/71605.htm
(三)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一般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化学专业(070300)第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2,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材料与化工专业(085600)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考核等。其中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一贯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质情况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
以快递方式寄送至材化学院(仅限顺丰快递方式寄送)。
邮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毓秀路505号宁波大学北校区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1号实验楼212办公室。
收件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984
(五)成绩计算办法
①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0.7+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3
②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③所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办法
(一)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考察衡量考生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本细则以及考生志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再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初试业务课1和业务课2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该专业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合格考生,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fmsce.nbu.edu.cn/zsjy/yjszs.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984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781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六、复试安排
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校
化学专业:
日期 | 工作内容、地点 | 时间 |
3月30日 |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2.发放复试日程安排 地点:宁波大学北校区材化学院1号实验楼225教室 | 12:30- |
3月31日 | 复试面试: 1.候考室地点:报到日通知 2.具体复试地点在候考室公布 | 8:00- |
材料与化工专业:
日期 | 工作内容、地点 | 时间 |
4月1日 |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2.发放复试日程安排 地点:宁波大学北校区材化学院1号实验楼225教室(复试名单第一列序号91-162)、宁波大学材化学院1号实验楼218教室(复试名单第一列序号163-236) | 12:30- |
4月2日 | 复试面试: 1.候考室地点:报到日通知 2.具体复试地点在候考室公布 | 8:00- |
七、复试名单(第一志愿)见附件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