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事务>>团学工作>>正文

【学】材化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9年09月27日 12:54 学工办 点击:[]

关于做好2019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位2019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对象

2019级宁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除外)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已建档自筹经费研究生;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申请限额

     研究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总金额不超过3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及学制情况。

三、贷款申请时间安排

927日至930日,新生递交申请材料至各班生活委员处

四、贷款申请材料

(一)纸质材料

1.2019-2020学年宁波大学助学贷款新生新贷申请表》;

2.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宁波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4.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申请助学贷款总金额必须与回执单上一致);

5.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粘贴在A4纸上,所有材料按1-5顺序装订成册。

(二)电子材料

填写2019新生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学院汇总表(本人姓名)发送给本班生活委员。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芳

地点:学院学工办(220办公室

联系电话:18647423658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所需表格及学院汇总表

          22019新生新贷所需表格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9927

 

 


上一条:【学】关于公示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拟推荐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学】关于做好2019年度宁波大学第十七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